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服務辦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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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11-24 10:10:00
一、申請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未滿十八周歲未成年人。1、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情形之一的兒童; 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
二、政策依據
《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民發〔2019〕62 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民〔2019〕60 號)
三、提供材料
1、兒童和監護人的戶口簿或身份證明;
2、兒童與父母關系證明(如兒童及父母戶籍頁能顯示與父母關系,或兒童醫學出生證明;或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卡等);
3、兒童父母一方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醫學死亡證明, 或火化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或法院宣布失蹤判決書);
4、兒童父母重殘、重病、服刑、強制隔離戒毒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和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 出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5、《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協議書》;
6、填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申請表》;
7、兒童一寸免冠照片 3 張;
8、農商銀行卡復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四、辦理流程
個人申請或主動發現幫辦→鎮(街)受理審核、入戶調查合并開展→審批→發放保障金。
詳情咨詢:0632-582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