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5年起,國家對基金零報銷人員建立零報銷激勵,當年沒有報銷,次年即可按規定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
對連續參保人員,也有激勵政策,連續參保4年后,從第5年起,每多參一年可按規定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