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允許補辦異地就醫備案。自2023年1月1日起,補辦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按國家備案規定執行,備案起始日期自補辦備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補辦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的,備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出院結算前完成異地就醫備案的,就醫地聯網定點醫療機構應為參保人員辦理醫療費用異地聯網結算,異地就醫參保人員出院自費結算后按規定補辦備案手續的,可以按參保地規定申請手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