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駕駛員培訓學校還需要審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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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8-22 17:05:23
不需要。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修改,將第二十條第一款修改為:“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備案管理,并對駕駛培訓活動加強監督,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監督管理?!?/span>
2021年5月19日《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附件1第71項規定,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許可”改為備案?!锻ㄖ分赋觯骸皩徟臑閭浒负螅瓌t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