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本市各級政府及政府職能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法定職權和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在一定時期內反復適用,在所管轄區域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規定、辦法、細則、通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