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違反價格活動的基本規范,采用不正當手段,侵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干擾破壞正常價格秩序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不正當價格行為主要包括價格串通,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哄抬價格,變相提價、壓價,價格歧視,牟取暴利等七類情形。為防止出現法律條款列示不全面的情形,還設置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這一兜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