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外地單位,現單位不給辦理辭職手續,拿不到學位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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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4-25 10:27:42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果用人單位違法扣押你的畢業證件,你可以向市人社局投訴(聯系電話5503278),我們會依法辦理。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果用人單位違法扣押你的畢業證件,你可以向市人社局投訴(聯系電話5503278),我們會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