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享受待遇人員死亡喪葬費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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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1-30 09:03:00
答:享受待遇人員死亡后,相關人員向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申報,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注銷登記表》??梢灶I取喪葬費。自死亡次月起停發養老保險待遇,對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后被冒領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縣社保機構應按照規定責令有關人員退還。拒不退還的 ,縣社保機構應將詳細信息移交給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因未及時辦理注銷登記而多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縣社保機構直接從被注銷人員的個人賬戶余額和喪葬補助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 ,應責令有關人員予以退還??;拒不退還的,縣社保機構應將詳細信息移交給有關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