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創業補貼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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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1-30 08:57:17
答: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工商登記后6個月內在所創辦企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的并在申請補貼當月有連續6個月以上的職工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繳納記錄,根據企業吸納就業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人數實行梯度補貼對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可按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對創業人員首次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常經營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