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服務辦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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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9-20 10:05:00
一、申請條件
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經濟困難(低保家庭) 無法履行撫養義務的兒童;2、經診斷身 體重殘、患有大病或罕見病需長期治療的貧困家庭的兒童。
二、政策依據
《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棗莊市民政局、棗莊市財政局關于建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棗莊市民政局、棗莊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孤兒和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
三、提供材料
1、兒童和監護人(兒童父母)的戶口簿或身份證明;
2、兒童重殘的提供殘疾證明;
3、患有大病或罕風病需要長期治療的提供診斷證明和住院病歷(符合本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條件);
4、兒童與父母關系證明(如兒童及父母戶籍頁能顯示與父母關系,或兒童出生證明,或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卡等);
5、填寫《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申請表》;
6、兒童父母享受城鄉低保證明(低保證或鎮街證明);
7、簽訂《監護協議書》;
8、兒童一寸免冠照片 3 張;
9、農商銀行卡復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
四、辦理流程
個人申請或主動發現幫辦→鎮(街)受理審核、入戶調查合并開展→審批→發放保障金。
詳情咨詢:0632-582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