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山M織 1 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 2 次統一考試。
2.全面實行等級評價,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成績及排名。
3.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依據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