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幼兒園還有資助,能介紹一下幼兒園的資助政策嗎?
作者:
來自:
時間:2023-01-30 16:54:12
政府助學金
◆資助范圍
享受山東省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政策的幼兒園(學前教育機構)全省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包括公辦、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托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
◆資助對象
山東省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政府助學金資助對象為惠普性幼兒園3-5歲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在確定資助對象時,對孤兒、殘疾幼兒、烈士子女、少數民族幼兒、因病因災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兒童優先予以資助,并向農村貧困地區給予傾斜。
◆資助標準
政府助學金主要用于兒童在園期間的保教費用及伙食費補助。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元。具體分為3檔,1檔1000元,2檔1200元,3檔1400元。原則上平均資助面為普惠性幼兒園3-5歲在園幼兒的10%。
◆申請、審批與發放程序
山東省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按學期發放。具體流程如下:
①幼兒園于每年9月開園時受理資助申請;
②申請資助兒童提交《學前教育資助資金申請表》,在新學年開學一周內向就讀學校提交,并遞交家庭經濟困難相關證明材料。低保家庭兒童、孤兒須分別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兒童福利證”,殘疾兒童須持有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
③幼兒園成立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提交的資助申請進行認真審核;
④評審小組確定擬資助名單后,在幼兒園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