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貨車的北斗終端設備出現故障,交通運輸部門都有哪些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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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5-23 14:35:00
按照《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出現故障不能保持在線的運輸車輛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800元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破壞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惡意人為干擾、屏蔽衛星定位裝置信號的;
(二)偽造、篡改、刪除車輛動態監控數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