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級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標準
(一)基礎條件
1.申報主體應是山東省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管理規范、依法納稅、信譽良好、無偷漏稅等不良記錄,財務狀況良好。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知識產權侵權、嚴重環境違法等行為。申報主體為企業且符合納統條件的,應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統計調查制度》要求,納入統計范圍;
2.軟件研發完成時間距申請認定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并出具查新報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可靠并通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CMA)或者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可CNAS)的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
3.申報企業研制開發的僅限于自用的軟件和用戶定制的非通用軟件不屬于首版次認定范圍。
(二)一般條件
1.申報主體符合以下資質之一:通過CMM/CMMI3以上(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ITSS(信息技術服務標準)、DCMM(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標準)、ISO20000(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3系標準)等資質之一或擁有設區市級及以上認定的軟件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資質之一;
2.申報軟件創新度高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取得或已申請(已公開)申報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一項以上;通過第三方科技成果鑒定,且達到國內先進及以上水平;獲得設區市以上獎項的或被設區市以上列為重點項目、優選項目的;
3.申報軟件研發費用支出不低于100萬元;
4.申報軟件累計銷售額或服務額達到100萬以上;
5.申報軟件尚未獲得任何軟件首版次補助、支持或認定。
(三)其他情況申報軟件符合基礎條件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不受一般條件約束。
1.獲得省部級以上獎項的或被省部級以上列為重點項目、優選項目的;
2.通過第三方科技成果鑒定,達到國內、國際領先水平;
3.市場前景良好且累計銷售額或服務額500萬以上的;
4.打破壟斷、替代進口或填補新興產業鏈條斷點和薄弱環節、填補國內或省內空白的;
5.基于鯤鵬、龍芯、飛騰、兆芯等國產軟硬件生態體系且通過相應兼容性測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