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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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1-29 15:31:38
省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2.在所處行業技術領域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或軟件著作權,近兩年取得授權專利15項以上,其中發明專利5項以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近兩年取得軟件著作權15項以上;
3.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
4.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機構上年度技術研發費支出額不低于200萬元,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
5.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固定的研發場所,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
6.申報企業是按國家劃型標準界定為中小型的工業企業;
7.具有市級“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資格。
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2.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3.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