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夏日--2024】“翹頭飆車,炸街擾民”?滕州公安:嚴查!
為進一步凈化城市道路交通環境,連日來,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有關部門,針對市民反映較為突出的電動摩托車夜間“飆車炸街”擾民等問題,開展電動摩托車非法改裝溯源專項治理行動。
整治行動中,民警對涉嫌非法改裝的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責令商家立即進行整改、恢復原狀,對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車輛進行暫扣,對涉事商家負責人和部分工作人員傳喚至交管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同時,交警大隊組織警力采取不間斷巡邏管控+定點蹲守方式,發現“炸街”電動摩托車,采取現場教育、勸阻,宣傳交通安全法規,詳細講解機動車“飆車炸街”行為的嚴重危害,引導、教育摩托車愛好者安全文明出行。對查處的非法改裝摩托車及飆車違法行為,進行全程違法取證、依法查處,有效凈化了轄區道路交通環境。
到底什么算是“飆車炸街”危害性有哪些?
什么是“飆車炸街”?
“飆車炸街”是指駕駛車輛以炫技、競速、娛樂、賭博等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駛、追逐競駛、頻繁穿插變道、闖紅燈、偽造變造遮擋號牌、猛踩油門制造轟鳴噪聲等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擾市民生活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飆車炸街”的危害
1.影響正常交通秩序
“飆車炸街”一族在道路上隨意飆車、相互追逐、極速前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通行,擾亂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2.容易釀成交通事故
“飆車炸街”者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不考慮安全,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將給個人和家庭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
3.影響社會治安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飆車炸街”一族為了“享受”速度帶來的刺激,在道路上橫沖直撞,讓行人擔驚受怕,給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隱患。夜深人靜的時候,刺耳的噪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的消聲器和喇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禁止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駛等方式造成噪聲污染。
使用機動車音響器材,應當控制音量,防止噪聲污染。機動車應當加強維修和保養,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聲污染。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鐵路機車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機動船舶等交通運輸工具運行時,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喇叭等聲響裝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暑假期間
未成年人在參與社會交通中
違法行為呈上升趨勢
下面這些知識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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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年齡有規定:
01.未滿16歲兒童禁止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未滿16周歲的兒童因為年齡小,生理和心理條件均不適合騎行電動自行車,處置險情不當而易導致交通事故。
02.未滿18周歲不能駕駛摩托車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中關于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年齡規定: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少年兒童對車輛的操作性、控制力較弱,無法判斷復雜的道路交通情況。
無證駕駛的危害
01.擾亂交通秩序,誘發違法犯罪
無證人員交通安全意識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標志行駛等違法行為,影響到其他交通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加之駕駛人心理素質差,看見民警執法時會存在違規掉頭、緊急制動、走非機動車道等躲避執法檢查的情況,做出違反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
無證駕駛更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后駕駛、交通肇事等違法犯罪案件。
02.存在安全隱患,威脅生命財產安全
無證人員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