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在檔口買肉、買水果時的“生鮮燈”嗎?
你是不是也試過
在檔口買肉、買水果
挑選的時候看著色澤鮮明
回家后或者回到自然光下
再看卻發現并不“養眼”
被“照騙”了
問題出在哪呢?
原來,是因為檔口懸掛了
特殊光源的照明燈這種燈,
俗稱“生鮮燈”
在農貿市場里
打燈銷售自家的生鮮、
農副產品非常普遍生鮮燈照射下的鮮肉、
海鮮等生鮮食品顯得格外新鮮紅潤
燈光一照凍肉變鮮肉
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表示,肉類、蔬菜在市面上常見的幾種光源下所呈現的顏色和新鮮度有所不同。解凍肉和新鮮肉在正常光源下有暗灰和粉紅之分,但是在色溫1800K的生鮮燈照射下,都呈現紅潤顏色。同樣的,顏色開始變黃的青菜,在3000K燈光照射下,立刻顯示出鮮嫩的綠色,甚至連干枯感也減少了。
????該研究院胡博士介紹,這與照明燈具的顯色性和顏色有關。燈光的顯色指數越接近100,對物體的色彩還原能力越強,人眼看到的物體顏色越真實。目前市場上的“生鮮燈”通過增加特定顏色發光,改變燈具對特定顏色的顯色能力,比如紅色和綠色,讓食品的顏色看起來更加紅潤或鮮艷。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將于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施行后,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燈具的,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消費者如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可通過撥打12315、12345等渠道
進行投訴舉報
禁止使用生鮮燈
全國各地是否一樣?
一起看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七條 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以下簡稱銷售者)應當保持銷售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防止交叉污染。
????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鼓勵采用凈菜上市、冷鮮上市等方式銷售食用農產品。
第三十八條 銷售者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二款、第十六條、第十八條規定,食用農產品貯存和運輸受托方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銷售和貯存場所環境、設施、設備等不符合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的;
????(二)銷售、貯存和運輸對溫度、濕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農產品,未配備必要的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設施設備并保持有效運行的;
????(三)貯存期間未定期檢查,及時清理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用農產品的。
“生鮮燈”本質上是一種冷光源照明燈具,不會散發熱量加速食物腐壞,不影響食品質量安全,但是可能影響消費者對真實色澤的感官認知。
市場監管總局頒布《辦法》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在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超市、連鎖生鮮企業等加大宣傳,指導經營者選擇顯色指數、色溫更接近自然光的燈具,及時落實新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