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內能不能私自打井?
作者:
來自:
時間:2024-11-01 14:43:45
答:依據國務院《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城區不得使用地下水自備井;《山東省水資源條例》第三十條: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域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未經批準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限期封閉。
住宅小區內不得使用自備井。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物業管理單位應對使用自備井的行為及時制止,杜絕鑿井取水行為的發生,我們也將加大巡查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群眾舉報的私自打井取水行為,及時組織執法人員現場查處封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