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對河道、水庫采砂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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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1-30 16:58:59
答:根據《水法》和《河道管理條例》的規定,市政府于2004年12月16日發布了《關于禁止在水庫、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的通告》,在荊河、北沙河、郭河、十字河、界河等5條骨干河道管理保護范圍內,一律禁止亂挖濫采砂土,嚴禁采砂船只在各類河道內從事采砂活動。2013年9月按照山東省水利廳下發的《關于嚴禁在水庫管護范圍內從事采砂活動的通知》和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水庫管理范圍內采砂的公告》,市政府決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水庫管護范圍內從事采砂活動。